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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:勞務派遣制度是體面勞動之殤

來源: 作者:高生13710482507 時間:2012-11-01 點擊:

新聞:

   日前發(fā)布的《北京市勞務派遣用工狀況調研報告》顯示,目前該市勞務派遣職工已達30萬人,同工不同酬在勞務派遣工當中非常突出,超過6成勞務派遣工月薪不足2000元。(10月30日《北京晚報》)

  北京的狀況,是更多地方的縮影。勞務派遣制度曾被作為打破鐵飯碗的一塊石頭,對事業(yè)單位用人制度改革產生過積極效應,然而在這些年的實踐中,勞務派遣卻被不少企事業(yè)單位移花接木,成了“掠奪性用工”。

  《勞動合同法》規(guī)定,“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、輔助性或替代性的崗位上實施”。但是許多單位的勞務派遣人員既不“臨時”,也不“輔助”、更非“替代”,卻“被勞務派遣”。數(shù)據(jù)顯示,全國勞務派遣人員總數(shù)已經達到6000多萬,絕大多數(shù)勞務派遣崗位都是長期性崗位,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業(yè)和機關事業(yè)單位。

  與體制內的正式工相比,派遣工是“二等工”。何謂“二等工”?媒體曾有比方:有一群人揮汗如雨地作業(yè),另有若干人在旁邊指手畫腳。前者月薪兩三千,后者工資過萬。那揮汗如雨的人,便是“二等工”,即勞務派遣工。

  改變這種狀況需要重新洗牌,即使不能一步到位,也應“碎步漸走”。比如在現(xiàn)階段,至少應明確規(guī)定用工單位不把勞務派遣工與勞動合同制員工混崗工作,而采取不同用工制度、不同崗位、不同薪酬。對于無法調崗的“體制外”,就應做到與同工同酬,在“老人老辦法”的基礎上實行“新人新辦法”,在新員工中逐步統(tǒng)一薪酬制度和薪酬待遇,用制度給全體勞動者創(chuàng)造一個公平、體面、有尊嚴的勞動就業(yè)環(huán)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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